杭州市交通運輸發展保障中心建設項目法律咨詢服務招標項目第1標段 招 標 文 件
第一號補遺書
致招標文件持有者:
根據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第1.10款和第2.2款的規定,招標人──杭州市交通運輸發展保障中心對投標人的提問進行答復、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、補充;鑒此,發布第一號補遺書(共2頁),本補遺書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,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,以本補遺書為準。
投標截止時間前,投標人應及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本項目相關文件,因未及時瀏覽、下載而造成的后果,責任自負。
招標人:杭州市交通運輸發展保障中心
招標代理機構:浙江遠大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二○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
- 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
1、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.2.3款修改為:
條款號 |
條 款 名 稱 |
編 列 內 容 |
3.2.3 |
最高投標限價 |
本次招標最高投標限價為:38萬元(含招標代理服務費) |
2、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補充第10.4款為:
條款號 |
條 款 名 稱 |
編 列 內 容 |
10.4 |
招標代理服務費 |
本次招標的招標代理服務費為貳萬圓整(¥20000),由中標人支付。中標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,簽訂合同前一次性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。 |